修改時間:2024-01-26 瀏覽次數:617次
法律援助
2024年1月23日至24日,一篇《法援介入護成長?盡心盡責獲好評》信息被“人民日報新媒體平臺”、“湖北日報客戶端”、“十堰司法行政官網”等媒介相繼宣傳報道。報道內容主要講述了湖北今天(十堰)律師事務所為十堰竹溪縣城一名未成年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后受到其父親贈送錦旗表示感謝的故事。
“感謝你們,感謝你們給我娃提供的幫助……”近日,百里之外的左某專程從縣城趕到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贈送了兩面錦旗,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湖北今天(十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為其兒子小左提供法律援助表示由衷感謝。
原來輟學在家的未成年人小左2023年7月因涉嫌搶劫罪被某縣公安局機關拘留,同年9月被執行逮捕,因其系未成年人且沒有委托辯護人,縣人民檢察院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提供援助,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及法律援助市縣兩級聯動機制,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10月23日向湖北今天(十堰)律師事務所發出《指派通知書》,由該所的王龍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指派律師拿到案件資料,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檢察官取得聯系,全面了解案情,并驅車百里趕到縣檢察院調取案卷,仔細查閱案件證據材料,積極和小左父親見面溝通。在通過閱卷、走訪掌握案件基本情況后,律師在看守所會見了小左,并認真細致的為小左分析了案情及相關法律規定,在律師的教育感化下,小左認真悔過,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據了解,小左在9歲時父母離婚,由父親撫養,母親已重組家庭。因小左父親長其在外地打工,小左與外公外婆共同生活,一直待在縣城長期與其他社會無業人員相處,曾有其它違反治安法行為未追責。2023年7月犯案時,剛年滿14周歲,且本次犯案造成一名受害人輕傷,未獲得其諒解。此次案件,檢方量刑建議——“兩年六個月至三年”。
根據閱卷查看證據材料、見面會見了解、上門溝通掌握的情況,指派律師整理出一份“法律意見書”,對接審判主審法官,從事實證據、法律依據以及家庭實際,以法說理、以理說情,反復和承辦法官溝通、協調,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小左父親與兩名受害人的父母達成損害賠償和解,并獲得“諒解”。
2023年11月30日上午,該案在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小左父母到庭全過程旁聽,對援助律師的辯護很滿意。2023年12月29日,縣人民法院向小左父親及其辯護律師送達了判決書。小左父親在看到判決完全采納了律師的辯護意見后立即電話聯系援助律師表示感謝,并認可法院判決,不上訴。至此,該起援助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畫上句號,出現了開頭送錦旗的一幕。
另悉,在2023年3月30日,湖北今天(十堰)律師事務所與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簽署了《法律援助工作協議》。過去的一年里,該所共派駐律師前往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律援助工作站、十堰市公局信訪室值班共72人次,接受人民群眾法律咨詢共300余人次,提供法律幫助或其他法律援助服務案件十余件。此次宣傳報道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僅是該所法律援助案件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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