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時間:2024-01-22 瀏覽次數:650次
2024年1月18日,湖北省法學會警察法學研究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湖北警官學院警官大講堂順利舉行。本次會議選舉產生了研究會首屆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及會長班子組成人選。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一級合伙人胡杰律師作為律師代表當選為警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今天所黨委副書記、管理合伙人劉麗偉、一級合伙人明剛當選警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管理合伙人沙登峰、專職律師金鑫當選警察法學研究會理事。
在本次代表大會上湖北省法學會警察法學研究會會長王豐年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強調,政法戰線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的精神, 警察法學研究會開展工作應當遵循后續三點意見: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
2.堅持思想引領,深入學習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履行學習好、研究好、宣傳好、闡釋好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責任。
3.堅持扎根中國大地,積極開展警察法學研究的實踐活動。堅持守正創新、問題導向,提出可行性的解決方案和對策建議。
湖北省法學會黨組成員、秘書長趙俊指出,警察是法治軌道上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力量,警察法是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趙秘書長代表湖北省法學會向警察法學研究會提出四點建議:
1.把夯實絕對忠誠的思想理論根基作為立會之本。把從法理上引導警察隊伍深刻領悟兩個確定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作為研究會的立會之本。
2.把研究闡釋和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建會之基。深入研究相關法學理論的實踐問題。
3.把踐行以人民為中心,促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作為長會之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更多關注人民群眾所關心的法學問題,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
4.把全面加強自身建設作為建會之責。促進警察法理論和實踐的良性互動、融合發展,重視警察法學法律人才發掘與隊伍培育。
警察法學研究會是湖北省法學會第三十六個研究會,成立目的是開展警察法學理論的研究交流,深化對警務工作的規律性認識,總結長期以來的寶貴經驗,推動解決警察法法治建設中的實務問題,為湖北政法體制提供建設性的智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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