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巖
一級合伙人
18963959300
Jyan161@163.com
教育背景:1988年9月至1992年6月,在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攻讀本科,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92年9月至1995年6月,在中南政法學院刑事訴訟法專業攻讀研究生,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93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獲得法律執業資格。
工作經歷:1995年7月至1998年8月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庭從事經濟審判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武漢市委政法委工作,任案件協調處科長;2000年10月至2005年6月,在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工作,系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在湖北珞珈律師事務所工作,系湖北珞珈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2008年8月至今,在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工作,系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同時擔任武漢多家大學法學院兼職碩導。
金融證券、海事海商、刑事辯護等
歷兼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火箭軍指揮學院、武漢市公安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分局、長江航道武漢工程局、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武漢分行、民生銀行武漢分行、莊勝崇光百貨公司、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湖北銀行、武漢招商地產、中國人保洪山公司、工行漢陽支行、申萬宏源證券武漢公司及湖北省建行營業部、武漢機床廠、武漢開關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并被聘為武漢市政法機關執法監督員。
民事金融領域曾代理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武漢分行與武漢醫藥集團貸款糾紛案,收回貸款1億元;全額收回東星航空公司欠浦發銀行本息3100萬元;代理湖北省建行多起貸款糾紛案,收回貸款2億元;代理美商維多利亞公司訴重慶中僑船務公司船舶轉讓案、瑞士聯合銀行訴昌豐化纖公司標的達2.2億貸款糾紛案等重大涉外案件。代理了浦發銀行、民生銀行與長航鳳凰等借款糾紛,標的11.5億元;代理民生租賃訴長航集團金融借款糾紛案,標的27億元。
刑事領域曾代理了湖北省內極有影響力的刑事案件,如林某特大票據詐騙案、熊某集資詐騙案、湖北省省政府秘書長別某受賄案、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局長王某受賄案、漢南區長王某受賄案,新洲區程某黑社會犯罪案、賈志宏160億元假黃金案、湖北省民航局局長吳某受賄案、人信地產李某行賄案等,均取得極為有效的辯護效果。
民刑交叉領域:代理李某騙取貸款案、董某盜取質押黃金案(標的近1億)中從案件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到執行追贓全程代理,與辦案機關緊密配合,有效維護委托單位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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